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执行质量受权人制度 把公众利益放在首位

发布日期:2021-03-16 15:08浏览次数:
执行质量受权人制度  把公众利益放在首位
 
质量受权人 质量总监 林染
 
质量问题是经济发展中的一个战略问题,质量水平的高低是一个国家经济、科技、教育和管理水平的综合反映。药品是一种特殊商品,直接关系着人的生命安全,其质量要求比其他产品更加严格。然而,任何一个企业都是一个开放的系统,由于环境、药价、原材料、环保要求的提高以及医疗体制改革等诸多客观变化因素,直接影响到企业的经济效益,致使一些企业忽视了质量监控。以前,药品质量出现问题,企业负责人和质量部经理通常成为药品质量问题的责任人,但一般来说企业负责人并没有对产品的批记录进行审查并签字放行,而负责放行的质量部经理又受企业负责人支配,因此两者之间很难判定谁是最终的责任人。近几年关于药品安全性的突发事件接连不断,企业自律意识不强是问题存在的直接原因,执行质量受权人制度,明确质量受权人对产品质量负有最终的责任,使企业有了特定的质量“管家”, 可以有效地防止这种责任不清的问题,在“生产、质量、效益最大平衡”的企业运作模式中,始终将公众利益放在首位,主动承担起社会责任,加强自我约束,自我监管的责任,将质量风险降到最低,尤其是在市场竞争,价格竞争都很激烈而一些质量标准又不完善的环境中,企业的自律行为、受权人以实事求是、坚持原则的态度履行职责,是防止假、劣药产生的一种有效的管理模式。
我公司自2008年7月开始推行、实施质量受权人制度,公司经营领导层的深刻理解和高度重视,多次组织质量、供应、生产、销售、行政、储运各部门经理集中学习,强化意识,促使“企业是药品质量的第一责任人”的概念深入企业内部的每一环节,通过完善职责明确、层次分明的质量管理架构,在公司形成了一个以受权人为中心的质量管理团队,切实改变了过去生产、质量两条线,质量管理有职无权、责任不清晰的矛盾。
受权人制度在我公司实施一年以来,全体员工的质量意识得到明显的增强,从生产、质量管理的第一线到日常工作中生产、供应、研发中心等相关部门都能自觉地将质量意识、公众利益放在首位,这对于我公司加强质量监控、提高产品质量、促进企业发展都将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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